1885年6月,即清光緒十二年五月,中法戰爭結束之後,兩國簽訂《中法會訂越南條約十款》,清朝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法國完全控制越南。在此之前,再1884年6月6日,法國已經以武力脅迫越南阮朝簽訂第二次《法越順化條約》,迫越南承認受法國保護,交出並銷毀清朝所頒賜的「安南國王」金印。法國當局將越南分為三部分:北部以河內為中心的紅河三角一帶建立「東京」殖民地,南部以西貢為中心的湄公河三角洲一帶建立「交趾支那」殖民地,兩處殖民地都是越南土地最肥沃、經濟最富庶、人口最多的地區,而中部以順化為中心的狹窄海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