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建立府兵制度时,府兵的身份地位,比较北魏末年的“府户”,大有提高。宇文泰为了发展府兵,在六镇鲜卑以外,又以关陇豪右为发展对象,广为征募。可是东、西魏对峙,周、齐分立,战争的长久持续,府兵的人数兵源,有减无增。 北周武帝宇文邕把府兵指挥权从中外都督诸军事府收回由自己掌握之后,为了要扩大兵源,充实军事力量,于是不得不使均田上的“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选材力一人”(《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来充当府兵。 西魏、北周的统治地区,在当时说来(和东魏、北齐相对而言),是地主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因此,均田制也就比较能够巩固。西魏、北周政府为了扩大府兵基础,以“除其县籍”(《隋书·食货志》)、“无他赋役”(《北史》李弼等...
西魏建立府兵制度时,府兵的身份地位,比较北魏末年的“府户”,大有提高。宇文泰为了发展府兵,在六镇鲜卑以外,又以关陇豪右为发展对象,广为征募。可是东、西魏对峙,周、齐分立,战争的长久持续,府兵的人数兵源,有减无增。 北周武帝宇文邕把府兵指挥权从中外都督诸军事府收回由自己掌握之后,为了要扩大兵源,充实军事力量,于是不得不使均田上的“六户中等以上,家有三丁,选材力一人”(《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来充当府兵。
西魏、北周的统治地区,在当时说来(和东魏、北齐相对而言),是地主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地区,因此,均田制也就比较能够巩固。西魏、北周政府为了扩大府兵基础,以“除其县籍”(《隋书·食货志》)、“无他赋役”(《北史》李弼等传后叙)等廉价方法来号召农民充当府兵。均田上的农民,正苦于经济上的超额剥削,自然纷纷入伍,故史称“是后夏人(汉人)半为兵矣”(《隋书· 食货志》)。府兵制到这时,开始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兵源大大地扩大,府兵制至此向前跨了大大的一步。
第三,府兵在成立初期,由二十四军统率,另有军籍9,不编户籍,也不负担其他的赋役10,所以到了周武帝天和元年(公元566年),还继续在关中渭水上游侨置恒、云、燕、朔、蔚、显六州并“筑武功、郿斜谷、武都、留谷、津坑诸城,以置军人”(《周书· 武帝纪》)。而且早期的府兵,不是六州鲜卑,便是关陇豪右,并非一般平民;加之那时府兵人数很少,而战争接触频繁,事实上又“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 也不可能兼事农耕,所以兵农是分离的。在兵农分离的时期, “兵士、军人”,虽是“权置坊府”,但“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苟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隋书·高祖纪》),是不可能有土著的军府的1。到周武帝扩大府兵基础,开始招募均田制中的农民来充当府兵以后1,情况有了变化。固然那时的均田户一当府兵,还可不编入民籍;但既以均田户来充当府兵,又不能令均田户放弃农业生产,自然要设置土著军府, 郡守也可以在“农隙教试阅”(《玉海》卷138引《邺侯家传》)。 “初置府不满百”,恐怕就是指开始成立土著军府(唐折冲府之前身)这一阶段而说的。在初置土著军府之始,还是兵民异籍,到了隋文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又下令:“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且依旧式。”(《隋书·高祖纪》)到这时候,凡是府兵,也就是均田制下的农民一-均田户固然未必人人是府兵,而府兵必然是均田户。府兵制至此,已从初期的兵农分离制走向和均田制结合起来的兵农合一制了03。
由于府兵在开始时带有“民兵”的色彩,其身份从西魏以来, 已大大提高;到了北周时,且称为“侍官”(《隋书·食货志》)。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以后,均田户中六等户以上,他们的身份、地位也显然有所提高,这一部分上升的均田户,必然带有豪强的气息。
自府兵基础扩大以后,到北周灭齐时,府兵已发展到近二十万人;到了隋文帝灭陈时,府兵已发展到五十万人。这支军队以后终于成为隋唐王朝的主要军事力量,隋唐王}朝的强,是和均田、府兵分不开的。
本期播客深入探讨了府兵制度的演变及其与均田制的结合。最初,府兵以鲜卑和关陇好友为主力,随着战争的频繁,北周武帝通过招募均田制中的农民来扩大兵源,形成了兵农合一的新模式。府兵身份的提升与经济剥削的关系密切,最终该制度为隋唐王朝的强盛奠定了基础。节目将带您了解这段历史背后的深刻变革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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