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全書中心,也是最長的一章,先知在漆黑光景中見著了亮光。
- 1-18自述遭神忿怒。1「忿怒的杖」:指以色列的敵人;他們是神審判的工具,藉以懲罰惹祂發怒的選民。11「使…轉離正路」:以野獸捕捉獵物後將牠拖走的動作,形容被仇敵強行擄走離開故土。
- 19-39倚靠神的憐憫。21「這事」:指下文所提有關神信實的本性。24「分」:即「產業」,喪失家園的猶大人如利未人一樣,單以耶和華為他們的保障。27:在年輕力壯及需要管教的時候接受神的責罰本是好事。36「這都是主看不上的」:神絕不認可罪惡。
- 40-54脫離苦難的路──悔改、認罪和憂傷。以色列因罪受罰,惟有深切省察、回轉,才能得神赦免之恩。42-54罪的愁苦。當以色列人硬著心不悔改時,神忿怒的審判就接踵而來。47「陷坑」:象徵完全的毀滅。
- 55-66呼求憐憫。56「你曾聽見我的聲音」:以往禱告蒙神答應的經歷,激勵他繼續禱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