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章,神再次指出猶大百姓的罪,並提出兩項生活實踐的呼籲。
- 1-4猶大的罪無法塗抹。1「筆」:指刻石的工具。「壇角」:本是獻贖罪祭抹血之地(利4:7),今成他們犯罪在神面前的記錄。2「高岡上、青翠樹旁」:迦南人拜偶像的地方。「木偶」:迦南女神亞舍拉的木像。
- 5-11呼籲百姓堅心倚靠神。6「杜松」:一種檉柳,外表特別光禿,與8節對比。11「鷓鴣菢不是自己下的蛋」:應是諺語;鷓鴣偷蛋放在自己的蛋中,但所孵之鳥長大後便飛走,喻不義之財終必散盡。
- 12-18耶利米的請願:他再次成為眾矢之的,便向神傾訴自己的冤情。12-13神的榮耀寶座是人得救的根源。14-18向神呼求救恩。
- 19-27呼籲百姓守安息日:此處另起一段,有人認為應移到聖殿講章(7-10章),但也可能耶利米藉上段請願得了安慰與勇氣,便繼續宣告「要以安息日為聖日」的實踐性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