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經文
哥林多後書4:1-6
1 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 2 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 3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4 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5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6 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
希伯來書8:10-12
10 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11 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12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